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。根据《公司法》第14条的规定,分公司是总公司的分支机构,在法律和经济上没有独立性,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。分公司的民事责任由总公司承担,并且分公司没有自己的名称、章程和财产,其名称通常是在总公司名称后加上“分公司”字样
分公司法人与总公司法人有何区别?
做分公司法人有哪些潜在风险?
分公司如何申请法人资格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