夫妻离婚共同财产要如何处理

离婚后的共同财产处理遵循以下原则:
1. 协商一致 :首先,夫妻双方应尝试协商分割共同财产。如果双方能够达成一致,则按照协商结果进行分割。
2. 协商不成 :如果协商不成,任何一方都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,请求法院对共同财产进行分割。
3. 法院判决 :法院在判决时会考虑以下因素:
照顾子女、女方和无过错方的权益;
财产的具体情况,包括财产的来源、双方的经济状况、抚养子女的需要等;
遵循男女平等、照顾子女、照顾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。
4. 特殊情形 :
如果一方在婚姻期间有隐藏、转移、变卖、毁损、挥霍夫妻共同财产的行为,可以请求法院在分割时对该方少分或者不分;
对于不宜分割使用的共同财产,如房屋,可以根据双方的住房情况和照顾抚养子女或无过错方等原则,分给一方所有,并对另一方进行相应的补偿。
5. 再次分割 :如果在离婚后才发现对方有隐匿或转移财产的行为,可以请求法院再次分割这部分共同财产。
6. 个人财产 :属于个人专用的物品一般归个人所有。
请根据具体情况选择合适的分割方式,并考虑咨询专业律师获取更详细的法律建议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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